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