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三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