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原产地证书格式以及填制说明(略)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