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ATA单证册项下的进出口货物,由持证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