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ATA单证册项下暂准进口货物应原状复出口,不得在境内进行任何加工或修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