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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201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外国驻中国使馆(以下简称使馆)运进运出公务用品,使馆人员运进运出自用物品,除有双边协议按协议执行外,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