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2010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2010年) 8. 8. 海关认为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 经营企业在申请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抵押手续时,应向主管海关提交以下材料,主管海关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 7.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