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200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未在货物进境后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