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出境自用物品监管 第八条 非居民长期旅客将原进境的自用物品复运出境,应当持身份证件、长期居留证件、《申请表》等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自接受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中,… 第九条 非居民长期旅客在出境地海关办理自用物品报关手续时,应当提交经主管海关批注的《申请表》等相关单证。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