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