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六条 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实提供本人离岛航班信息以及此前已购免税品信息等。 旅客购买免税品后,乘机携运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