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海南省机场、火车站和港口码头前往内地或境外的隔离区(以下简称隔离区)设立提货点,并报经海关批准。

隔离区属于海关监管区,有关设置标准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