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04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0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常驻机构申请进出境公用物品应当以本机构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第三条 对于常驻机构进境公用物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