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转进口的,应当经海关批准,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