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加工区。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