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区内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