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免税品的维修零配件、工具、展台、货架等,以及免税商店转入内销的库存积压免税品,应当由经营单位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