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除国际中转货物和其他另有规定的货物外,从境外运入园区的货物和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列入海关进出口统计。从区外运入园区和从园区运往区外的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