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海关对进出园区货物的监管 第二节 对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海关对进出园区货物的监管 第二节 对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三十一条 经园区主管海关批准,园区企业可以在园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展示的货物应当在园区主管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管。 园区企业在区外其他地方举办商品展示活动的,应当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