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海关对进出园区货物的监管 第一节 对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海关对进出园区货物的监管 第一节 对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九条 园区内开展整箱进出、二次拼箱等国际中转业务的,由开展此项业务的企业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数据,园区企业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提箱、集运等,凭舱单等单证办理进出境申报手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