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