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擅自在保税仓库存放本规定第五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货物的;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

保税仓储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