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海关在保税仓库设立、变更、注销后,发现原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应当责令经营企业限期补正,发现企业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