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形的保税仓储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出库手续,海关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管理和验放:

运往境外的;

运往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者调拨到其他保税仓库继续实施保税监管的;

转为加工贸易进口的;

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海关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