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三章 保税仓库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保税仓库的管理 第十六条 海关对保税仓库实行分类管理及年审制度,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