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3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三十条 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缴纳税款的,由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