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被许可人取得海关行政许可后从事违法活动,依法需要吊销其取得的海关行政许可证件的,海关应当依法吊销其海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