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上级海关应当加强对下级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海关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海关法制、监察、督察部门负责对违法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