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单耗审核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单耗审核 第二十一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的申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