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 第六章 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 第九十一条 第六章 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第九十一条 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的案件,海关进行现场调查后,可以直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当场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收。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