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