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2003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200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获得使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专利权使用费; 商标权使用费; 著作权使用费; 专有技术使用费; 分销或转售权费; 其他类似费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