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在交易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