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