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之间《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