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属于《税则》归类总规则三所规定的成套货品,其中全部货品均原产于智利的,该成套货品即为原产于智利;其中部分货品非原产于智利,但是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确定的价值未超过该成套货品价值15%的,该成套货品仍应当视为原产于智利。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