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八章 审判程序 第三节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九十三条 第八章 审判程序 第三节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三节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