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3年)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技术鉴定、检验、检测报告,完成船舶污染事故调查。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