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1年)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技术鉴定、检验、检测报告,完成船舶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