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7年)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7年) 第八十八条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八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本海事管理机构的印章。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