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三章 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九节 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六十七条 第三章 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九节 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 第六十七条 本节所称外商、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其含义分别与《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使用的同一用语的含义相同。 引用法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1992) 第九节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