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四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年) 第九十八条 第四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节 一般程序 第九十八条 调查人员、检查人员查阅、调取与海事行政处罚案件有关资料,可以对有关内容进行摘录或复制,并注明来源。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