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8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