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海上国际集装箱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运输价格和费率的规定计收;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计收。任何单位不得乱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