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船舶执行军事任务、公务船舶执行公务,遇有紧急情况,在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航行、停泊、作业有关规则的限制。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