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四十九条 从事体育、娱乐、演练、试航、科学观测等水上水下活动,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将活动涉及的海域范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