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