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五十六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