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五十二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