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六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军队测绘部门负责编制军事测绘规划,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编制海洋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十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